信息详情

首页 > 信息详情

关于评选“花桥中心校农村教育贡献奖”的决定
[发布时间2010年2月2日]

各完小校、幼儿园、各办公室:

经花桥中心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决定,自2009年起,每年从在职在编教职工中评选一批“花桥中心校农村教育贡献奖”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1、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吃苦耐劳,无私奉献,师德规范。

2、任职于花桥中心辅导区男58周岁、女53周岁以上的在职在编教职工。

二、奖励办法

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度绩效工资的情况确定“农村教育贡献奖”奖励金额,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体现

三、2009年度“花桥中心校农村教育贡献奖”名单:

汤泉根、汤爱根、张泉根、金尧忠

张海泉、沈元生、平红军

 

花桥中心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

2010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