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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桥中心小学出操若干规定
[发布时间2010年9月21日]

为使学生养成良好习惯,体现良好精神面貌,特对学生出操作如下规定:

1.体育老师负责口令,以周为单位安排人员。龚敏负责广播。口令要求:(1)学生行进中或原地踏步时,阶段性的喊“121……”“左、右、左……”的口令;(2)做操前整队口令:前排两手侧平举,后排两手前平举,向前看齐,向前看;向左向右转,向前看齐,向前看;向左向右转;升国旗,唱国歌;做操。(3)做操后:(随音乐)“121……”,向前靠拢。各班按顺序退场。周一穿校服。

2.每天晨会结束运动员进行曲响起,各班学生按照“静、齐、快”要求在教室外走廊整队,然后按规定班级顺序下楼。下楼时不必要求步伐整齐。每班领操员持班牌,做操时交班主任保管。

2.到达底层空地,迅速整队,由领操员带领齐步走入操场。可以由老师或指定学生喊口令。行走过程中要求学生抬膝与地平行,手臂前后摆动与身体成45度。每个入口有当值领导和值班学生按照学生精神面貌、步伐整齐度、力度、是否有人讲话进行打分。

3.到做操位置,随进行曲继续原地踏步,直至听到“立停”口令。

4.听老师口令整队、升旗、做操、退场。整队要迅速,除体育课外,平时也要训练。整队、做操、退场过程中,安排一个学生对每个年级各班进行检查打分。

5.遇到下雨,则改为室内操,由龚敏负责口令。

6.课间操时,当课老师要监督指导完做操才可离开班级。

7.全体教师做操时全部到场地,正副班主任分别站在队伍首尾,监督指导学生做操。其余教师站立在任课年级队伍后,不在学生做操时交谈。鼓励教师与学生一起做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