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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第十批昆山市学术带头人的通知
[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2日]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为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养,壮大优秀教师群体,强化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先导地位,造就一支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高素质的教育科研队伍,根据教育局工作计划,决定评选第十批昆山市学术带头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要求

组织领导  评选工作由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,具体工作可由学校教科室组织实施。

宣传发动  要重视评选的宣传工作,让教师在明确评选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。

评选条件  根据昆教[200304号文件中规定的八项条件进行评选,各校在实施时要严格把关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申报20111231日前)  各校在认真学习《昆山市学术带头人评选条例》的基础上,组织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。

推荐2012320日前)  学校组成评委会,对提出申请的老师进行考核或评议,然后在校内公示。被推荐人填好《昆山市学术带头人推荐表》后报我室。

初评2012430日前)  我室对全部参评对象进行书面审核,凡基本符合评选条件的,下发《昆山市学术带头人申报表》,表格由参评教师填写,所在单位写明意见,加盖公章后将评审材料交我室。

考核2012531日前)  我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初评合格的教师进行考核,考核主要通过听介绍、听课、召开座谈会、看原始资料等形式,全面了解该教师的师德、教育教学、教科研工作等情况,最后形成考核意见。

审批20127月至8月)  我室根据考核意见,结合学校呈送的《申报表》和相关材料,写出综合评定意见,将符合条件者送教育局审批。

命名2012年教师节)  教育局于教师节时发文公布第十批“昆山市学术带头人”名单,并予以表彰。

三、有关说明

1.学校推荐的学术带头人只需填写和上报《昆山市学术带头人推荐表》,所有原始材料不必上报。

2.推荐表所填内容必须详实、具体,把所获荣誉和发表的文章填报清楚。

3. 经我室初评后基本符合评选条件的老师,在接到入选通知后,按昆教[200304号文件中的附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所有材料。

附:昆山市学术带头人推荐表

 

昆山市教育局教科室

年十二月六日
附件:

昆山市学术带头人推荐表

 

学校(盖章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姓名

 

最高荣誉